平江七中学生奖励细则
一、奖励范围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单项优秀学生。
二、奖励条件
1、三好学生
①.思想品德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上要求进步,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②.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秀(学科总评成绩进入年级优秀行列)。
③.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达到锻炼标准。
2、优秀学生干部
①.思想品德好(同上)
②.学习好,各科成绩优良。
③.身体好
④.工作认真负责,有组织能力, 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在学生中有威信。
⑤.为人诚实、正直、文明有礼、品行端正、生活俭朴。
3、优秀团员
①.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模范遵守《团章》自觉履行团员义务。
③.积进上进,学习刻苦。
④.自觉遵守团的决议和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
⑤.经常参加文体活动,尊师爱友,文明有礼,为人诚实。
4、单项优秀学生
①.理、化、生奥赛优胜者
积极参加奥赛活动,在各级奥赛中获得名次,成绩突出。
②.体育优秀胜者
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在各级运动会上成绩突出。
③.文娱优胜者
爱好文娱活动,有特长,并能积极带领全班同学开展文娱活动或在校级以上文娱活动中成绩突出。
④.助人为乐突出者
爱护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带头为集体做好事。
三、评选原则和表彰
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每学年评选一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举行授奖仪式,介绍先进事迹,政教处建立优生优干档案。
②.各年级每月均组织月考,在月考中成绩优异或明显进步者予以表彰,发奖状、奖品、出光荣榜。
③.体育、文娱积极分子在校、县或县级以上的各种活动中获奖者予以表彰,发奖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④.助人为乐突出者,学校予以表彰且视情况将组织材料向上级推荐,并在全校宣传推广,给予物质奖励,材料进档。
平江七中奖惩细则补充规定
为了严肃校纪校规,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以下十种违纪情况视为严重违纪。
1、 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2、 纠集校外人员寻衅滋事。
3、 偷盗扒窃。
4、 故意破坏公物。
5、 不尊重长辈、老师。
6、 翻越围墙。
7、 赌博。
8、 违规上网。
9、 谈情说爱。
10、 考试舞弊。
对以上十种违纪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从严处理。

